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图片,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自考指南2022-09-24 20:19:37chanong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普通高等学校顺利招生,切实维护高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

第二条学校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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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学校概述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州科技应用学院。

第四条学校的国家标准代码为13717。

第五条学校地址:学校本部:广州市白云区广从九路1038号,邮编510550。

滨海校区: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高第智慧城惠城三街8号院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高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认证:根据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按照规定的在校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结业)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进行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州科技应用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广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和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高校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的具体实施,协调和处理招生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高校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成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录取期间将成立信访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和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生源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依据。

第十五条广东省内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专科批次、“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批次和“3门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批次。外省录取批次按省文件要求确定。

第五章入学规则

第十六条实行教育部规定的“校责、招监”录取制度,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权衡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学校应制定具体的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广州应用科技学院要求的条件下,根据考生本人意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平行志愿考生排名第一。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广州理工与应用学院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在广东省,报考普通高考、“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的文理类高中毕业生,报名参加高职分类考试,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取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成绩达到C级以上。

第二十一条我校没有男女生比例。普通高考专业按照“专业志愿第一”的原则录取。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已满的情况下,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以此类推。专业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其排名或相关学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广东省“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省招办投票选出的考生。专业录取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第一专业志愿已满,则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在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排名进行专业定级。

第二十三条报考“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的普通高考和高职分类考试的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缺的专业录取,若所有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则予以辞退。

第二十四条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技术科目成绩的基础上,将高考文化成绩和技术科目统考成绩的总成绩按比例合并,合并后的总成绩为技术科目统考成绩的40%和60%。我校艺术类专业第一次申请录取后如有剩余计划,第二次申请录取原则为第一院校优先,在院校志愿优先的基础上。分数的计算方式与第一次投档录取相同。

第二十五条相关科目及外语要求:不限语种。我们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是英语。不会说英语的候选人应该谨慎申请。

第二十六条对省级招生办公室公示通过的年度《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加分项目予以认可,加分项目为专业定级。符合国家和省级招生办公示的优秀录取条件的各类考生,同等条件下由学校优先录取。

第二十七条高职分类考试录取原则以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在理科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如政治、地理a

第二十八条我校录取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教〔200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厅〔2010〕2号)有关规定执行。残疾考生生活能自理,符合专业要求,高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的,正常录取。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身体健康复查。经复试达不到体检要求或不适合在录取专业学习的,将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转专业或取消录取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专业收费标准为13000-17900元/人/学年,不同专业收取不同费用。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目录。住宿费空调房(六人间)1400元/人/学年,空调房(四人间)1800元/人/学年。根据广州科技学院官网。

第八章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规定,学生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学习成绩优秀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高校奖学金。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同时,学院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尽力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和申诉

第三十二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

纪检监察投诉联系部门:监察室。

联系人:林大龙

监督电话:020-87418112

传真:020-87410788

电子邮件:biaoye88@163.com

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7410218,87410318,87410368

传真:020-87410268

电子邮件:zsb@gzkjxy.net

学校网站:http://www.gzkjxy.net

网站:http://zs.gzkjxy.net/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经广州科技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议通过,适用于广州科技学院2023年专科(高职)招生。它们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以后将逐年修订。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广州科技学院授权广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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