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开学时间,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

自考指南2022-09-25 13:09:29chanong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乌兰察布医学院实际,制定2023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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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学校全称:乌兰察布医学院

第三条学校的国家标准代码为14219。

第四条学校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曼达东街11号

第五法级:专科。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学校概况:乌兰察布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并正式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独立颁发高等教育证书的资格。学校以普通专科教育为主,涵盖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函授教育,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公立医学院校。学校由学校本部和一所二级甲等附属医院组成。开设:护理学、助产学、临床医学、视光技术、药学、药品营销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学、蒙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技术等11个专业。

第二章组织

第八条乌兰察布医学院成立由校领导、招生就业处、纪检审计处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和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制度和实施细则,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乌兰察布医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高职院校的日常招生事务。

第十条乌兰察布医学院招生工作由纪检、审计部门对招生过程实施全面监督。

第三章准入规则

第十一条乌兰察布医学院招生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平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国家预科生录取一年后进入预选专业。

第十三条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由于师资的限制,学校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

第十四条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后,不影响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采取专业志愿录取的方式,即报考的考生按其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选择志愿相同、分数相同的文科考生。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选拔;升学考生按照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英语进行选拔。专业的录取和安排以备案结果为准。

第十五条体检标准适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后不能进行日常学习或体检过程中被发现有作弊行为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其他

第十七条收费标准:护理、助产、临床医学、视光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药品营销与管理、中医、康复技术每人每学年5000元;蒙医每人每学4000元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乌兰察布医学院负责解释。

乌兰察布医学院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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