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0

自考指南2022-09-25 16:28:00chano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着“依法招生”的原则,为规范我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0

第一条学校名称为“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国家标准代码为13664)。是经教育部批准(京府函[2014]133号)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前身为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熊廷弼街8号。

第二条学校分为本科和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学校设有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金融等本科专业43个,工程造价等专科专业10个。形成了以工业为主体,工、管、艺、文、理、经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体系。

第三条学校的招生对象为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电话027-81820218。

第五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办),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三章准入规则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20%。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志愿录取,男女比例和专业等级无差异;表彰国家和省市制定的优秀录制政策。

第八条学校优先考虑第一次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九条确定考生专业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

第十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1。在学校考试成绩用于专业成绩的省份,要求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成绩合格的,根据学校考试成绩择优录取。2.使用专业成绩统考(联)成绩的省份,承认生源省份的投档生规则,在投档生范围内按专业成绩统考(联)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备案结果为综合成绩的,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3.当考生专业成绩(或投档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依次录取。

第十一条上海、浙江的选考科目详见教育部地方主管部门发布的公告。

第十二条学校不限制考生使用的外语,但所有考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进行教学。

第十三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和部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一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新生,学校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励和资助制度,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等。并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和校外勤工俭学岗位。

第十九条本科学制四年。在校学习期间,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德、智、体、美等方面达到本科毕业要求的,由我校授予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我校授予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专科学制三年。在校学习期间,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德、智、体、美等方面达到大学毕业的要求,由我校授予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学校全部实行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中介和个人招生。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和专科招生。

第二十三条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对章程有解释权,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解答和咨询。

第二十四条学校招生及录取结果详情可通过以下两个渠道查询和沟通:武汉工程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uhues.com/,或拨打学校招生办电话027-81820255、81820266、8182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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