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百科,西安工商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五年连读国家

自考指南2022-09-26 10:30:38chanong

Xi工商学院(原Xi理工大学北方信息科技学院)2023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Xi理工大学北方信息科技学院是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独立学院。2023年3月30日,教育部正式发布《教育部关于同意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转设为西安工商学院的函》(教育部[2020]12号)。函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设置评审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评审结果,经部党委研究决定,同意将Xi理工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划转至学校标识代码为4161013682的Xi安工商学院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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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名称:Xi安工商学院(GB代码:13682)

第二学校地址:陕西省Xi市高陵区鲁巷路1235号

第三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四条办学类型:民办高校(本科)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Xi工商学院国家计划内高校的本科招生。

第六条Xi安工商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Xi工商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承担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简介

第八条Xi安工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本科高校。16年来代代相传,学院通过借鉴相关文化和独特文化,培育了“和而不同”的校训精神,形成了“以学生为中心,以文化育人,注重工程实践,突出创新创造”的办学特色。2023年加入北方国际大学联盟,逐步推进“高端化、国际化、个性化”的发展战略,提升国际化教育水平。新时代,站在北方国际大学联盟的高端平台上,学院坚持“质量兴校、人才强校、特色发展、品牌打造”,努力打造“平安校园、人文校园、生态校园、智慧校园”,让学生成为具有人文精神、国际视野、创意设计、商业策划、技术技能等一定跨界发展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为培养更高层次的人才,落实“高端化、国际化、个性化”的发展战略,满足学生学习的个性化需求,塑造“海外直通车,名校读研”的国际化品牌和形象,全面推进本科、研究生直通车工作,通过海外名校鼓励、留学职业规划、雅思分层学习、备考好成绩、导师专职指导等方式,帮助学生携手世界名校。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招生计划及专业详见各省级考试院(招办)公布的Xi安工商学院2023年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不超过学院预留计划的1%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调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我院招生的网上生源不平衡

第十四条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达到要求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其他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辞退。为最大程度满足考生报考专业的意愿,建议考生在录取期间保持预留电话通讯畅通。

第十五条各专业男女生均可报名,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的认定和录取原则:

1.陕西省播音与编导类考生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如下: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全部合格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专业成绩使用统考(联)成绩的省份,承认生源省份的规则,在档案生源范围内,按照统考(联)成绩排名进行选拔。备案结果为综合成绩的,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3.对于学校考试成绩用于专业成绩的省内相关专业,要求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课合格的,根据学校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4.对使用我校考试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通过校考的考生;录取计划未完成时,征集志愿时承认同专业其他本科院校的合格分数线,然后根据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5.考生生源地未组织统考或联考,专业课成绩认可考生通过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同专业学校考试,专业课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6.执行过程中,如与教育部和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和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新生可在一学年后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请转专业。但普通和艺术类专业不允许相互调剂;历史、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综合评估后可转理工科专业;艺术生不允许跨学科转专业。

第十八条各招生专业外语不限。大一公共外语教学是入学后的英语,非英语考生要认真填写。

第十九条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将收到一份录取通知书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国家助学金:一般贫困学生2800元/年/人,特困学生3800元/年/人。

(2)综合奖学金

本金:3000元/年/人;A类:1500元/年/人。

B: 800元/年/人;丙:300元/年/人。

(3)十佳大学生:3500元/年/人

三好学生:500元/年/人

优秀学生干部:300元/年/人

2.帮助贫困学生的措施。

为了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学院提供适当的劳动岗位,并根据学生的贫困程度、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给予生活补助(寒暑假除外,学生在校勤工俭学时间为9个月),6500元/年/人(最高)。

第六章毕业与就业

第二十四条学生入学后,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授予Xi安工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Xi安工商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十五条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由学校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实行双向选择,自主就业。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为:普通专业学费每学年25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每学年29800元;住宿费每学年2500元。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招生专业、计划数等各类招生信息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和我校招生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与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Xi安工商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29)63609561 63609668 63609818

传:(029)63609668

电子邮件:bxzsjy@163.com

地址:http://zs.bxait.cn

地址:Xi市高陵区鲁巷路1235号

邮政编码:7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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