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幼儿师范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简章

自考指南2022-09-26 18:07:05chanong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高考录取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六盘水幼儿师范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简章

第二章学校概述

第二条学校全称: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学校代码:4152014630

第四条办学层次:普通高等教育。

第五条学校性质:公立。

第六条学校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双水街道办事处一多居委会一多大道160号(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邮编:553001)。

第七条学校简介:

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23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校。学校以全日制普通大专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中等师范教育。科目包括幼师,艺术,信息技术。

学校位于中国清凉之都六盘水双水市,占地面积934.17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总投资11.7亿元。校园被青山、绿树和绿草包围着。

学校最初的规模是3000名学生,现在有学前教育、现代教育技术、早教、舞蹈教育等9个专业。

学校将在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精益求精的基础上,加强艺术设计、艺术、舞蹈教育等其他专业建设,培养具有深厚人文情怀、严谨科学态度、创新发展精神和扎实教学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章组织

第八条招生机构:学校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招生工作小组,主要由学校招生办和招生监督科负责人担任组长。考试录取中的任何重大问题,都要集体研究决定。就业办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监督机构: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的落实,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同时,招生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纪检监察机关等的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按省和专业招生计划,由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准入原则

第十一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学校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基于考生当年的普通高考成绩,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择优录取。学校优先考虑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和投档顺序,从最高分到最低分择优录取达到学校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相同分数下,从最高分到最低分选出。如果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就服从专业调剂,然后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到我校未完成的专业。如果他们不服从专业调整,就会被辞退。公正的

第十四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2023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考,专业成绩达到我省统一划定的高校合格线。艺术类专业在我省招生部门范围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技术成绩相同的,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文化总成绩不变的,取消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学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对符合以下加分条件的考生成绩予以认可。

1.教育部政策关怀项目;

2.贵州省(或考生来源省)政策照顾项目。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要求:学校严格执行《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黔招委、省卫生厅、省残联〔2011〕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七条保证新生质量: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新生入学3个月内全部复试。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退回原地区、单位,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六章收费标准和奖学金措施

第十八条各专业收费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详见《贵州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九条奖学金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评选。

第二十条助学政策:实行“奖、助、勤、免、补、减”的国家政策。贫困家庭学生可直接向学校申请相关助学金和“精准扶贫”相关资助,为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开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

第七章学业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并加盖公章。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于以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此前关于招生的要求和规定与章程有抵触的,以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联系信息

1.联系人:朱老师(17785877797)

胡老师(18188265765)

2.传真:0858—8681259

3.纪检监察投诉电话:0858-8681578

4.官方网站:http://www.lpsyz.cn。

5.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LPSYESFGDZKXX。

6.学校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双水街道办事处一多居委会一多大道160号(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7.邮政编码:553001。

8.电子邮件:17461628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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