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自考指南2022-09-26 20:53:32chanong

南昌航空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南昌航空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全称:南昌航空大学。

2.高校国家标准代码:10406

3.总部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丰河南大街696号

4.高职院校与职业教育本科合作实验班学生就读学校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志民大道1458号江西青年职业学院。

5.办学层次:研究生和普通本科生。

6.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校。

7.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要求,授予南昌航空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学校设有普通全日制高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学校招生政策,提供招生咨询,监督检查招生全过程。成员由相关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校友、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五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招生工作。由成员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普通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为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委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举报电话:0791-83863087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历年实际招生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经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

第四章准入原则

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采取“学校负责,省(市、区)招生办监督”的招生制度,坚持德智体全面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兼顾考生综合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第十一条普通文理类录取原则:以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录取考生。专业录取不存在年级差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选拔。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将从学校转入那些

必备条件:政治思想、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市、区)规定的相应等级最低控制分数线。

1.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各省通过联考(统考),按照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排名档原则选拔学生。如果没有排名原则,将根据综合成绩选择学生。如综合成绩相同,则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比较,择优录取最高分。分数的计算公式:综合分数=(文化测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 30+(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 70。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专业省联考(统考)合格,按合成分数择优录取。在相同的综合成绩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作文和文化成绩相同时,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按顺序比较,择优取最高的。分数的计算公式:综合分数=(文化测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 70+(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 30。

3.录取排序不分文理(当地省级招生办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其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学校公布的2023年各专业通用规则和《南昌航空大学关于202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方案调整的公告》执行:继续组织校考的录取原则不变;承认统考或联考成绩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省(市、区)考试院排名原则优先录取。如果没有排名原则,按照我校录取原则优先。

第十三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文理类,按相关省(市、区)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所在省(市、区)没有明确录取原则的,各校按文化线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公布的《学历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四条飞行技术专业文理兼收,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方可报考学校。在民航局指定的分数线上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五条国家、地方专项和苏区专项招生计划中,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录取按国家和江西省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使用英语。

第十七条学校承认各省招生办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加分大于20分的,学校在录取时以20分计算。

第十八条对于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原则上在公布的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平行志愿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招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考生在参加高考过程中有严重失信行为,或者高考电子档案中有失信记录的,学校可以拒绝录取。

第二十条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0755-2005

第二十三条为响应江西航空产业战略,推进与乌克兰传统航空强校合作,我校飞机动力工程专业、哈尔科夫国立航空航天大学、飞机制造工程(航空维修工程与技术方向)、乌克兰国立航空大学分别设立中乌学分互认项目。本项目学生在我校学习两年(即第一、第二学年)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合作院校的录取要求,通过英语考试后,本人前往乌克兰学习两年(即第三、第四学年)。乌克兰的教学语言是英语。学费以乌克兰大学公布为准,留学费用由本人承担。学生修完双方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可获得南昌航空大学和乌兹别克斯坦大学的毕业证书。江西省本项目专业录取批次提前安排在本科第一批,将选拔部分同专业学生进入本项目(详见我校中乌学分互认项目专业教育招生简章)。

第七章新生入学、注册和资格复审

第二十四条新生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果你不能按时上学,你应该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及其他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复试不合格者,由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第二十六条艺术类新生入学后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发现其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与校考或联考成绩明显不符,或被查实有代考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七条在校期间,凡发现入学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上述处分决定将全部提交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

第八章学费、住宿费和奖学金

第二十九条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江西省物价部门核定,见附件。

第三十条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考上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可以通过学校设立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学后,学校核实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给予经济资助。其中,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俭学等为辅。

第三十一条学校每年投入专项资金设立近900个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困难补助。

第三十二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省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四条:声明:我校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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