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一流建设大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按照招生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
江南大学。
二、学校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第三,学校的类型
全日制公立高等学校。
四。招生计划
2023年,学校计划在全国招收5200名本科生。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我校生源结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分省招生计划以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招生办)公布的为准。考生可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动词(verb的缩写)外语要求
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外语。在本科教学活动中,公立大学开设《大学英语》门外语课程,不开设其他语种课程。
不及物动词身体条件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七。录取规则
(1)换挡比。按批次自愿依次投档,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根据平行志愿的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不退档。
(2)原则上承认各省级招生办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给予考生全国高考加分和加分,但不按省份和专业安排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除外。符合高考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分参加专业录取排名。
(3)对于按考生志愿填报顺序提交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来源不足时,依次考虑非第一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仍生源不足,则进行志愿招募。根据平行志愿提交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计划将调剂到生源质量更好的其他省份。
(4)高考综合改革省内考生,所选科目符合本校专业(类别)确定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报考该专业(类别)。如果专业(类别)的科目范围为“不限”,则考生报考时没有科目限制。
(5)对于进阶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内蒙古自治区实行1:1招生计划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全部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类别);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
(6)已入档考生中,考生成绩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还是一样,就按照语文、数学、外国la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10)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走读生、西藏、mainland China新疆高中班毕业生、港澳台侨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等录取办法,应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办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区生源不平衡。
(十二)对江苏省考生还实行以下规定:
1.选考科目成绩要求为BB及以上(含BB),必考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须符合江苏省填报本科院校要求。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文化高考)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2.对于进阶考生,如果考生成绩相同,则按所选科目成绩排序(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为A A、A A、AA、A B、A B、AB、BB、B B、B B、BB)。如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语文、数学不含加分)
3.其他要求按照江苏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大规模招生
学校有些本科专业是按专业类别招生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以将大类填报为一个专业。按照新生的专业类别,入学时不分专业。各专业分流在第一学年完成,在学生入学当年学校批准并正式公布的专业范围内进行。相关专业的学生从第二学年开始分流后开始学习。
九。新生复试
新生入学后,学校会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的复查。对审核不合格者,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凡发现舞弊者,取消录取资格。
X.费用和收费
按照苏加费[2002]369号、苏加费[2005]210号、苏加费[2007]274号、苏加费[2014]136号、苏加费[2017]243号文件执行。
(1)本科学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费按学年收取。文科专业1400元,江苏省工科专业2580元,其他工科专业2000元,理科专业2250元,其他理科专业1700元,江苏省艺术类专业3680元,其他艺术类专业3000元,医学类专业3000元,医学临床医学类专业学费100元/学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内学费为26400元/生/学年,海外留学阶段学费按协议执行(我校不收取任何额外学费)。
(二)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1200元/生/学年、1500元/生/学年(视住宿条件不同而定)。
XI。资助政策
我校承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我们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勤工俭学、临时资助、疾病救助、开发性资助等多种资助手段,积极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让每一位受助学生都能平等享受人生出彩的机会。
十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江南大学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是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的有关规定颁发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符合规定条件后,也可以获得国外学校的相应证书。
十三。信息披露
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十
学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利益相关方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0510-85913557
十六。联系信息
(1)招生咨询电话:0510-85915666、66618590
(2)电子邮件:zhshb@jiangnan.edu.cn
(3)传真:0510-85913570
(4)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江南大学官网:http://www.jiangnan.edu.cn
(5)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江南大学招生就业
十七。本章程由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