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鄂东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9234
(三)学校性质: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
学校类型:学术教育。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6)学制:三年。
(七)毕业证书:对完成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城东新区南湖工业区南湖路11号。
二、招生对象
招收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和湖北省统一技能高考考生。
三、招生条件
(1)考试成绩:考生达到湖北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高考相关文件要求。
四。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二)按照志愿录取的原则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3)原则上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如考生对录取前专业不满意,可在录取结束前或入学一学期后,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四)所有专业文理不分,无男女比例。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协调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学院纪委监督招生工作全过程。
动词(verb的缩写)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5000元/年。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不及物动词学生资助激励政策
(1)学校为成绩优秀的学生设立奖学金。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院还评定特、一、二、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 300元/年)。
(2)贫困家庭学生可申请国家一、二、三类助学金(4000元/年~ 2000元/年),也可按有关政策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学校对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生给予一定的学费减免,或设立勤工俭学岗位,由本人申请,所在部门推荐,教务处审核,用人单位考核。
七。录取结果查询
湖北省招生办发布录取公告,电话查询,登陆我校招生网站,发送通知。
八。联系信息
招生电话:0713-8877618,传真/传真:0713-8877628
徐老师:15507250505,宋老师:15098011398;在线:2298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