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招生简章2021年,中国矿业大学招生章程2021

自考指南2022-09-27 08:47:03chanong

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拥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该校已有111年的历史。通过长期的发展建设,学校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理、工、文、管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和多科性大学的基本格局。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4个学科被评为a类,工程、地球科学、材料科学、化学、数学、环境与生态、计算机科学等7个学科位居世界高校和科研机构前1%,其中工程学科位居ESI世界前1。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简章2021年,中国矿业大学招生章程20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学校名称:中国矿业大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和类型:公办本科院校。

第三条学历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授予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普通高考成绩为依据,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作为学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咨询和民主监督机构,吸收一定数量的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等组成。并为学校研究制定本科招生总体目标、确定和实施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重大招生事项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全面负责我校本科招生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本科招生的规定,研究制定招生制度,确定总招生计划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审批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工作计划和招生宣传政策,指导招生考试、招生宣传工作。

第七条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负责和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与上级部门和各省区市考试院的沟通,做好学院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类别、计划和专业

第九条学校本科招生主要包括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类和特殊类三种。其中,特殊类型招生包括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好学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体育艺术类,以及港澳台华侨、西藏高级中学、新疆高级中学、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

第十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按照地区和城乡机会均等的原则,统筹兼顾,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按照专业类别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每个专业类别将作为一个招生专业志愿。按专业类别录取的学生,入学时不划分具体专业。完成通识教育课程培养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专业能力、学生成绩、志愿等情况,分流到大类相关专业。考生可以通过学校的本科招生网查询专业类别的设置和介绍。

第四章准入原则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工作由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监督”的原则,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组织和监督下进行。

1 .学校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调档。调档比例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其中调档比例原则上按照平行志愿提交批次控制在105%以内;按批次依次志愿投档,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20%以内。

2.根据平行志愿提交的批次,对未完成的计划征集志愿;按批次志愿档案依次排序,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仍有生源不足者征集志愿。如志愿仍不足,将剩余计划调回或调剂到生源更好的其他省(区、市)完成招生计划。

3.学校实行分数优先录取规则,不存在专业年级差异。进入档案的考生根据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选择,确定专业。分数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理工类、综改类考生依次对比数学、语文、外语的分数。

对于提交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按照排名从高到低调剂到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未按专业调剂志愿投档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被完全录取时,予以辞退。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录取规则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内按专业志愿1:1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招生计划内的先进考生按高考总成绩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4.在调档、录取、确定专业时,学校对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高考加分项目,认定考生所拥有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的一项,最高不超过20分。高考所有加分和分值不得用于不安排跨省、不同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江苏省考生报考学校通识课程、高校专项、中外合作办学等项目,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达到B and B等级。其他特殊类型招生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要求分级。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对历史(文史)、物理(理工科)成绩为A的考生加2分,成绩为A的考生加1分。

第十五条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备案办法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文件执行。考生选修科目

专业录取规则: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的高级考生中,文化、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本科合格线及以上的,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规定录取规则的,按专业成绩录取。对于体育区分文理的省(区、市),只招收理科考生。

第十八条未填报中外合作办学志愿的考生,不得被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录取,录取后学生不得转其他专业。

第十九条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教办〔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收费及其他

第二十条学校收取学费、住宿费、取暖费等。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其中,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课程学业成绩收取。详情请咨询《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专业当年新生入学费用如下:

专业学科门类

学费(元/人学年)

工学类

5800

理学类

5500

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类

5200

艺术学类

6800

体育学类

5300

公安学类

6000

国内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费为26400元/人(学年),国外学费和住宿费由国外合作高校按其规定收取。

住宿:1200元/人(学年),取暖费:100元/人(学年)。

以上收费如有变动,按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一条学校认真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建立了优贫结合的“奖、助、贷、勤、补、减、补”多位一体的完整资助体系,保障学生就学和成长。学校在新生入学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不会有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2023年,学校设立本科生奖学金20余项,资助总额近9000万元,覆盖面超过50%。详见本科招生网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试不合格的学生,按教育部令第41号《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处理。

第二十三条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s.cumt.edu.cn,招生微信号:cumtzs,本科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591555、83591666,传真:0516-83591777;各学院招生咨询电话详见该校本科招生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16-83590270。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开展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任何以“中国矿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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