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1,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自考指南2022-09-27 14:50:00chanong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1,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第二条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高等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国家优质职业院校,江苏省高职高专建设单位。分层次办高等职业学校(学院)。学校地址:江苏省淮安高教园区梅城路4号。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授予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第三条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作为学校的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教育部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编制区域和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发布学校招生章程;

(二)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如实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3)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履行相应的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职责;

(五)完成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工作。年度招生计划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六条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主管,省招委监督”的录取制度。以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基础,统一组织录取,择优录取。

第七条各专业录取不设男女生比例和外语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确定换档比例。结合考生报考情况,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评分办法,对先进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按志愿择优录取。

第九条特殊类型招生办法,按各省(区、市)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其他

第十条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按苏家费〔2014〕136号):文科专业4700元/年,工科专业5300元/年,医学专业6200元/年,艺术专业6800元/年。

(2)住宿费(按苏家费[2006]185号):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公寓条件收费1000 ~ 1200元/年。

文章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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