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最新养犬管理条例【全文】

档案管理2019-05-19 11:28:58才子老师

发生犬只伤人事件,犬主应立即将被害者送至卫生医疗机构接受诊治,医疗卫生机构须按规定程序进行伤口处理和免疫接种,由犬主依法承担医疗费用并赔偿损失。犬主须将犬只咬伤他人的情况报告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将犬只送指定单位留验。留验期间发现系狂犬或疑似狂犬的,由留验单位予以击杀,犬尸销毁。

 延伸阅读

大型犬、烈性犬的品种有哪些?市城管执法局网站“犬类管理”专栏显示:西藏獒犬、圣伯纳犬、大丹犬、大白熊犬、高加索山犬、伯恩山犬、罗威纳犬、阿富汗猎犬、德国牧羊犬、英国古代牧羊犬、寻血猎犬、爱尔兰雪达犬、拳师犬、牛头梗、英国斗牛犬以及成年犬体高超过40厘米的大型犬等,一律禁止个人饲养。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档案管理1970-01-01
档案管理1970-01-01
档案管理1970-01-01
档案管理1970-01-01
档案管理1970-01-01
档案管理197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