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外卖骑手深夜猝死,家属获赔217万。

动态新闻2022-12-23 02:53:01自考头条

2021年5月19日清晨,北京市朝阳区空云路附近,一位散步快的居民发现路边倒着一辆外卖员,遂停止呼吸。 刘先生是一名外卖员送货员,猝死时34岁。 经鉴定,刘先生死于脑干出血导致呼吸循环功能障碍,也就是常说的脑出血。

据刘先生的手机显示,当天凌晨1点39分左右,刘先生生前最后一次去店里吃饭。 送饭途中,活动轨迹停留在空中云路附近。 刘先生的家人都是刘先生为送餐平台工作,但突然死亡,在吃饭途中,送餐平台未能及时发现刘先生异常情况,刘先生未能及时救治。 我认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于是,刘先生的家人以侵犯生命权为由,将外卖平台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

北京一外卖骑手深夜猝死,家属获赔217万。

外卖平台公司声称与一家劳务雇佣公司签订了《外包服务合作协议》。 刘先生受雇于劳务用工公司,而不是外卖平台的员工,配送业务由劳务用工公司负责。 外卖申请,追加雇佣公司参加诉讼。 经审核,法院同意其申请,追加雇佣公司作为共同被告。

被告外卖平台认为,虽然掌握了骑手的位置和状态,但与骑手没有雇佣关系,不应该被追究责任。 与刘先生有直接雇佣关系的劳务公司,说出了这样的说法。 掌握骑手实时状态外卖平台与骑手之间没有劳动关系,有劳动关系的劳务公司不掌握骑手的实时状态。 随着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型行业的诞生,最具代表性的新兴职业是外卖员。 与传统的雇佣关系不同,许多从事新行业的工人没有直接与服务公司签订书面合同。 这与传统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大不相同,传统用工模式简单,责任划分明确,新兴用工方式较为多样化、板块化,各自负责自己的经营范畴,互不干涉。

像外卖员这样的新型劳动关系和人身保障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 那么,这起外卖员深夜送饭途中突然死亡、行程停摆无人发现的事件,到底应该由谁负责呢?

经审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定外卖平台、用工单位均有过错,分别承担20%和70%的赔偿责任。 对于死者刘先生,要充分、全面地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如果觉得身体不舒服,要立即停止超负荷订单。 法院认定刘先生自己承担10%的责任,最终,死者家属获得了包括保险索赔在内共计217万元的赔偿金。 这几年,“网络”平台经济出现了新型就业模式,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各方劳动法律关系也必须尽快理顺,才能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记者:王竞

资料来源:法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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