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国际私法好书推荐:戴塞、莫里斯与柯林斯论冲突法

今日新闻2023-01-06 15:05:5951data

本文由董博士撰写,宋洋修改。

8月14日国际私法好书推荐:戴塞、莫里斯与柯林斯论冲突法

《国际私法》今天强烈推荐和介绍最新版《国际私法》第15版,—— 《戴塞、莫里斯与柯林斯论冲突法》,该书由路透社著名的斯威特麦克斯韦出版社于2012年出版(该书部分内容于2018年进行了修订和补充)。本书第一版于1896年由英国著名国际私法学者(自法学理论的提出者)德赛出版,原名《关于冲突法的英国法精义》。黛西去世后,另一位著名的英国国际私法学者莫里斯承担了该书的修订任务,因此书名改为《戴塞与莫里斯论冲突法》。该书1987年版由湖南师范大学李老师翻译,1998年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编号《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在中国家喻户晓。莫里斯死后,劳伦斯安东尼柯林斯主持了修订工作。该书自2006年第14版起更名为《戴塞、莫里斯与柯林斯论冲突法》。

【作者简介】

梅普斯伯里的柯林斯勋爵生于1941年,毕业于剑桥大学唐宁学院,获哥伦比亚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1968年获得律师资格,三年后成为英国赫伯特史密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作为辩护律师,他频繁出现在英国上诉法院、上议院司法委员会和欧洲法院。他还代表智利政府要求引渡皮诺切特。2000年,他被任命为英格兰最高法院法官。2011年4月11日被香港终审法院任命为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他目前是埃塞克斯法庭的成员和纽约大学法学院的兼职教授。

特别是,该书生动地表明,该学说可以作为国际私法的起源。基于其权威性,尤其是在英美法系的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香港,法官在处理国际私法问题时频繁引用该书的内容。在讨论具体问题之前抽象出200多条规则,有助于法官快速找到相应的依据。

[本书的内容]

这本书由两卷七部分组成。第一卷第一部分共六章,主要涉及法律冲突的总则部分。第一章首先讨论了法律冲突的基本性质、成文法对实施国际条约的解释以及成文法在法律冲突中的作用,然后对本书中使用的一些地理术语和技术术语进行了界定,并讨论了联系因素的确定。第二章讨论两个理论难点——定性和附带问题;第三章论述了时间法律冲突中的因素;第四章讨论反致;第五章论述了公共政策作为排除外国法律的理由,英国法院拒绝执行外国刑法、税法和其他公法,拒绝受理基于外国国家行为的诉讼;第6章载有确定自然人住所和居住地的普通法规则(第30章规定了公司的住所和居住地,第11章讨论了《布鲁塞尔条例I》和《卢加诺公约》项下的居住地)。

第二部分“程序”由第7893章组成。第七章主要讨论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的区分,包括救济、证据、抵销和反诉、优先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和利息。第八章讨论了国际诉讼中的一些重要程序问题:判决前禁止转移或销毁资产(玛瑞瓦禁令或冻结令)、与海外送达和取证有关的国际司法协助、收取诉讼费用的保证金;第九章论述了外国法律证明的方式。

第三部分“管辖权与外国判决”包括第十章至第十六章。第十章涉及外国、外国外交官和领事人员以及国际组织成员的管辖豁免。第11章讨论了法院在普通法下对人民诉讼的管辖权,《民事程序规则》,《布鲁塞尔条例I》和《卢加诺公约》。第12章讨论了法院在有必要防止不公正时停止诉讼的管辖权,《布鲁塞尔条例I》和《卢加诺公约》下的未决诉讼,限制外国诉讼的禁令(强制令),以及将当事人之间的所有争议提交给英国特定国家法院管辖的合同条款的效力。第13章涉及英国高等法院在对物海事诉讼中的管辖权。第14章讨论了在英国对人和事的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特别是作出这种判决的外国法院的管辖权以及在英国可以对这种承认和执行提出的抗辩。第15章讨论了英国法院对源自多边公约的特殊案件的管辖权以及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第16章讨论了仲裁协议和仲裁程序的适用法律,当一方提交仲裁时法院在英国停止诉讼的义务,以及禁止在外国法院对仲裁协议提起诉讼。英格兰的外国仲裁裁决基于普通法,1996 《仲裁法》、1920 《司法管理法》、1933 《外国判决(对等执行)法》和1966 0755-79900。

第二卷第四部分“家庭法”包括第17至21章。第17章讨论了适用于婚姻有效性的规则以及一夫多妻制婚姻在英国被认可的程度。还讨论了《仲裁(国际投资争端)法》和《性别认同法》在2004年的有效性。第18章讨论了英国法院在婚姻诉讼中的管辖权,即离婚、分居、解除民事伴侣关系、婚姻无效、推定死亡和婚姻解除以及身份声明。为了婚姻任何一方或家庭子女的利益而裁定经济条款的管辖权;法院适用的法律选择规则;承认和执行在英国的外国法院作出的此类法令和命令;婚姻法律程序的中止等。第19章讨论了英格兰父母对其子女的人身和财产的权利和义务;英国法院在指定监护人和发出监护令方面的管辖权,以及对外国监护和监护令的承认和英国法院在国际儿童拐骗案件中的作用;英国法院对子女抚养费和赡养费做出判决的管辖权,以及外国法院做出的此类判决在英国的执行。第20章讨论了英国法院宣布婚生和非婚生子女以及领养令的管辖权;在英国,承认根据外国法律获得的合法身份和外国私生子的准正和收养;第21章讨论《民事伴侣法》在2005年的有效性;以及英国和外国法院对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人的司法管辖权;法院查找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人在国外的财产的权力;外国法院或外国监护人对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人及其位于英格兰的财产的权力。

第五部分《物权法》包括第22章至第29章。第22章讨论了财产的性质和地位。第23章讨论了法院对土地的管辖权以及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法律的适用。第24章讨论有形和无形动产特殊转让和让与的法律适用。第25章讨论了对影响英国财产的外国政府行为的承认。第26章讨论了英国法院对死者遗产管理的管辖权;重新密封海外英联邦国家的英国遗产管理;英国遗产管理对海外死者遗产的影响:英国法院管理死者遗产的法律选择:以及英国和外国个人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第27章讨论了英国和外国法院对死者动产和不动产继承的管辖权,以及英国法院在解决遗嘱和遗嘱继承动产和不动产问题时对准据法的选择(包括通过遗嘱行使指定权)。第28章讨论了marri的影响

第六部分“公司与破产”包括第30章和第31章。第三十章讨论了公司的住所、居所和身份;进行交易和内部管理的能力;清算;破产管理人;《精神行为能力法》 ;《欧盟理事会关于破产程序的第1346/2000号条例》 。第31章讨论了英国法院作出破产裁决的管辖权(包括《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跨国界破产示范法》的效力);在英国,对破产人的财产进行裁决的效果是清偿其债务。外国决定破产人对位于英国的财产的影响,即债务解除;英国法院在管理破产人的财产时选择适用的法律。

第七部分“债法”包括第三十二章至第三十七章。第三十二章主要结合《欧盟理事会关于破产程序的第1346/2000号条例》的规定讨论合同的基本规则,特别是确定合同的形式效力、实质效力、解释和适用法律。第三十三章讨论特殊合同的法律适用,即动产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质押合同、动产合同、特许经销合同、旅客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消费合同、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劳动合同、银行合同、汇票和本票、议付和金融工具、赌博合同和代理等。第34章讨论了非合同债务的一般规则,包括《罗马条例I》的背景、当事人的选择、适用法律的范围、公共政策和超越强制和衡平法诉讼的条款。第35章讨论了侵权和违法行为的适用法律,包括《罗马条例II》,适用于诽谤的普通法规则和1995年仍在《罗马条例II》范围内的那些案件。第36章讨论了返还请求权的法律适用,包括不当得利、衡平请求权和无因管理。第37章讨论外币债务,包括外汇管制。

[图书目录]

第一卷

第一部分:初步问题。

第一章法律冲突的性质和范围

第二章定性和附带问题

第一部分是定性的

第2节附带或先决问题

第3章时间因素

第四章:逆转

第五章外国法律的排除

第六章住所和居所

第一节基本问题

第二节住所的确定

第三节住所

第四节住所、居所和国籍

第二部分程序

第七章实体和程序

第八章国际诉讼:保护措施和司法协助

第一节冻结令

第二节服务

第三节域外证据收集

第四节收取诉讼费用的保证金

第九章外国法律的证明

第三部分外国判决的管辖权和执行

第十章管辖豁免

第二章XI对个人诉讼的管辖权

第一节基本原则

第二节住所

第三节管辖权规则

第十二章不便法院、未决诉讼、禁止令和管辖权协议

第1节不便法院、禁止令和未决诉讼

第二节管辖权协议

第十三章海事诉讼的管辖

第十四章外国判决

第一节介绍

第二节普通法下的承认和执行

第三节成文法下的承认和执行

第四节《国际私法(杂项规定)》,1980

第十五章多边公约下的管辖权和判决的执行

第十六章仲裁和外国裁决

第一节适用法律

第二节中止诉讼和禁止在外国诉讼

第三节外国仲裁裁决的执行

第二卷

第四部分家庭法

第十七章婚姻

第一节形式效力

第二节能力

第三节当事人的同意

第4节一夫多妻婚姻

第五节民事伴侣关系

第十八章婚姻诉讼

第一节离婚、无效婚姻和裁判分居

第二节推定死亡和解除婚姻

第三节身份声明

第四节经济援助

第五节婚姻终止和民事伴侣关系诉讼

第十九章儿童

第1节父母责任概述

第二节监护和抚养

第三节赡养令和分担令

第二十章。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登记和收养

第一节。婚生子女

第二节。私生子的排列

第三节收养

第二十一章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人

第一节管辖权

第二节法律选择

第三节承认和执行

第四节管辖权的解除

第五部分财产法

第二十二章财产的性质和地位

第二十三章房地产

第一节英国法院的管辖权——英国土地

第二节英国法院的管辖权——外国

第三节

第二十四章动产的特别转让

第一节有形货物的转让

第二节无形资产的转让

第三节第三方债务的顺序

第25章影响财产的政府行为

第二十六章物业管理

第一节继承英国遗产

第二节英国遗产事业的有效性

第三节物业管理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外国个人代表

第二十七章继承

第一节英国法院的管辖权

第二节外国法院的管辖权

第三节法律选择

第4部分《保护贸易利益法》正在开发中

第二十八章婚姻对财产的影响

第二十九章信任

第一节承认的范围和适用的法律

第二节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第三节信托的承认

第四节特殊问题

第五节受益人权利的承认和行使

第六节信托的准备和返还

第六部分分支机构和破产

第三十章公司和公司破产

第一节住所和居所

第二节身份

第三节能力和内部管理

第四节。不在《欧盟继承条例》范围内的清算程序

第5部分《信托法》

第6节《欧盟理事会关于破产程序的第1346/2000号条例》

第三十一章破产

第一节不在《欧盟理事会关于破产程序的第1346/2000号条例》范围内的英国破产

第二节不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跨国界破产示范法》范围内的外国破产

第三节破产范围内《欧盟理事会关于破产程序的第1346/2000号条例》

第七部分债法

第三十二章合同的基本规则

第一节合同适用的法律

第二节准据法的确定

第三节强制性规范

第四节实质性效力

第五节形式效力

第六节适用法律的范围

第七节能力

第八节公共政策

第三十三章特殊合同

第一节动产买卖、租赁和质押合同

第二节房地产合同

第三节特许和分销合同

第四节客运合同

第五节货物运输合同

第六节消费者合同

第七节保险合同

第八节再保险合同

第九节劳动合同

第十节银行合同

第十一节汇票和本票

第十二节谈判和金融工具

第十三节赌博合同

第14节代理

第三十四章非合同债务的一般规则

第一节介绍

第二节《欧盟理事会关于破产程序的第1346/2000号条例》的背景、范围和基本事项

第三节《欧盟理事会关于破产程序的第1346/2000号条例》以下当事人的选择

第四部分《罗马条例II》和普通法下适用法律的范围

第五节公共政策及强制性条款以外

第六节公平义务

第三十五章侵权

第一节适用于侵权行为的法律

第二节《罗马条例II》下适用于侵权的法律

第3 《罗马条例II》节诽谤或其他侵权的适用法律

第四节有效性《罗马条例II》

第三十六章不当得利、衡平法上的请求权和无因管理

第一节选举法对不当利润产生的债务的规定

第二节。不当得利债务的特殊问题

第三节衡平法诉讼和原则

第四节侵权与不当得利债务的常见问题

第五节无因管理

第三十七章外币债务

第一节记账货币

第二节货币交易的基本交易适用法律效力。

第三节货币债务的解除

第四节外币判断

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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