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培训陷阱!长沙“学悦文化”被罚没35万,公司正注销

艺考动态2022-12-20 14:02:26艺考之家

“吸粉可以实现了!轻松月入上万!”随着短视频内容的流行,一些教客户如何运营短视频的公司应运而生。但那些在直播间里听到讲师们激情激昂的话语,渴望通过短视频赚钱的人,不会知道自己掉进了陷阱。今年5月,陈怡在多地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帮助记者对长沙薛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了暗访,发现该公司讲师在公开课上宣称自己是“视频平台官方授权金牌讲师”,并采用虚构企业荣誉、虚假案例、向学生承诺学习收益等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课程。在掌握了相关证据后,陈毅帮助记者将情况反映给了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对涉案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

日前,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了对涉事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决定称,2022年5月20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潇湘晨报提供的违法线索,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随后对涉案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最终,调查发现,涉案公司存在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从公司成立到调查结束,短视频网络课程销售金额227万余元,扣除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合理费用,公司获利7万余元。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违法所得7万余元。该局决定责令涉事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共罚款35万余元。

短视频培训陷阱!长沙“学悦文化”被罚没35万,公司正注销

经查,长沙薛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简易注销,公告日期为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涉事公司正在注销。此前被曝以视频平台官方名义招生。今年5月,陈一帮记者接到多地消费者投诉,称湖南荥阳浩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长沙某员工宣传公司持有“视频平台官方资源”,可以帮助客户学习运营短视频账号“轻松月入10万”“不满意退款”。但是有人付费学习后发现培训没有效果,想退费。

陈怡帮记者应聘了该公司的销售岗位进行卧底调查,却发现她被带到了另一个叫长沙薛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地方.经了解,两家公司由同一合伙人经营。卧底期间,陈怡帮助记者发现,长沙薛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讲师在公开课上自称“视频平台官方授权金牌讲师”,利用虚构企业荣誉、虚假案例、向学生承诺学习收益等行为,诱导消费者购买课程。

该公司销售人员直言“销售过程就是洗脑”,销售班的目标人群主要是中老年人,“因为他们更容易上当。”直播讲师坦言,在直播过程中,讲师们都有自己的套路,他们会刻意包装自己:“有些东西真的很夸张,因为要做成一笔交易,没有任何套路是没办法做营销的,只是稍微夸张了点。”记者联系视频平台官方确认后了解到,长沙薛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声称与视频平台的合作是伪造的,请用户注意甄别。

同时,陈毅帮助记者将所了解到的信息反映给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月20日,我局和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执法大队前往长沙薛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调查。5月25日晚,涉事公司负责人回应称,公司已停业整顿,安排专人处理协商退款事宜。

据查,长沙薛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简易注销,公告日期为从

2022年5月20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潇湘晨报提供的违法线索:长沙薛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销售视频平台账号运营培训课程时涉嫌虚假宣传,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涉事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随后对涉事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涉案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26日,通过互联网在视频平台销售短视频培训课程。课程费用为2990元。涉案公司为了推广培训班,通过与第三方企业合作,在视频平台投放广告招生,以免费试听、试用的名义,吸引他人点击报名。在获取注册学员姓名和手机号码后,他们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联系学员,并推送免费公开课的网络链接,邀请准学员参加直播公开课。

为诱导准学员付费上课,涉案公司在公开课上实施了以下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

首先,虚假的学习收益承诺。声称“学习效果:第一个月保证100%的同学有5-10W的涨粉”、“保证5000元起步”、“我没有不赚钱的同学,至少5000元。如果达不到,他们会补多少”等。但一直没有实现。第二,虚构讲师经历。讲师宣称是“官方(视频平台)特邀讲师”、“字节跳动特邀讲师”、“我来自视频平台”、“我是易佳总裁,2021年薛岳视频平台媒体官”。经查,以上内容均不实。第三,虚构企业荣誉。谎称公司获得《视频平台教育官方指定合作企业》、《中国3.15诚信品牌企业》、《品牌强国 互联网教育行业优选成员单位》、《中国行业品牌十强企业》、《中国诚信无投诉企业》等荣誉。四是利用虚假案例进行推荐和证明。如《云杰声乐》,在我们的帮助下,一个月粉丝数增长到25万,播放量增长760万。直播最高峰时有1万人同时在线,累计观看人数22万。目前账号粉丝数260万;下个月开始运营矩阵账号韵乐。目前我有145w粉丝。这个账户是我们手工操作的账户之一。“实际的视频平台账户并不是公司运营的账户。

第五,谎称让利。谎称课程价格为“3980元,优惠500元+福利套餐500元=1000元中2980元”,支付2980元,但仅限“5名学员”和“6个名额”。实际课程价格2980,无利润优惠,不限名额招生个名额。

从涉案公司成立至本案调查结束,短视频网络课程销售金额为2272243.76元。扣除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合理费用2,194,976.68元,实现利润77,267.08元。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违法所得77367.08元。

本案证据是我局按照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真实合法,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关。该局决定采纳这封信作为最终证据。

2022年8月16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告知涉事公司。涉案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陈述或申辩,未提起听证。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

涉案公司作出学习收益虚假承诺、虚构讲师经历、虚构企业荣誉、利用虚假案例作推荐和证明、虚假获利的行为,违反了第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产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既往荣誉等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鉴于涉事公司发现问题,首先时间停业整顿,积极处理投诉举报,及时退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行政处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帮助其他经营者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当事人有违法所得的,除依法应当退还的以外,予以没收。非法收入是指通过实施非法行为获得的金钱。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根据其规定,我局决定责令涉案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7267.08元;2.罚款28万元。以上罚款共计357267.08元。

潇湘晨报记者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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