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020,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2021

专业信息2022-09-23 09:42:00chanong

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020,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20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和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号文件(教〔2022〕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招收研究生的目的是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教学和管理,并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第三条研究生招生应当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供大于求的原则。

第四条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都是考研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组织,复试由我校组织。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

除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考试科目外,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设置。

推荐免试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我校对我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及其他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在确认其免试资格后,直接进行复试的选拔方式。

第五条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们学校只收全日制研究生。

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六条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680人,其中学位研究生589人,专业学位研究生1091人(含临床医学“53”整合147人)。各专业具体招生规模和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下达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名额为准。拟招免试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最终确认的人数为准。后续,我校官网将发布相关工作信息。

(1) 《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2) 《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即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培养基地计划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

我校部分专业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具体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第七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科〔2013〕19号)和辽宁省财政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政〔2014〕376号)文件精神,我校设立以下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择优评定。

(2)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国家和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增加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补贴;同时,学校设立了特困助学金,包括大企业助学金、成大助学金、众望助学金和爱心助学基金。

第三章 招生类型及学费标准

第八条我校研究生招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科学研究

第九条学位和专业学位具有不同的学科(类别)和专业(领域)代码。部分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学科(类别)和专业(领域)代码容易混淆。下表列出了相应学科(类别)和专业(领域)代码的前4位数字。考生报名时一定要准确选择并填写。

学科 (针对学术学位)

代码

备注

类别 (针对专业学位)

代码

备注

临床医学

1002

不同学科下各个专业的代码不同(为6位数字),均属学术学位

临床医学

1051

不同类别下各个领域的代码不同(为6位数字),均属专业学位

口腔医学

1003

口腔医学

105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1004

公共卫生

1053

护理学

1011

护理

1054

药学

1007

药学

1055

中西医结合

1006

中医

1057

第四章 学制及就业方式

第十条学制三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研究生。

第十一条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研究生非定向就业是基于自己和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定向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报考时选择“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转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负责就业派遣;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前应分别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录取后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定向单位工作,不能自主择业。报考硕士研究生及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考生不能复试或被录取,相应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类别一经确定,不允许更改。

第五章 报名

第十二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并报考我校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等本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均可毕业当时的本科生。考生必须在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其中,复试时尚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和自考、网络教育考生,如复试合格,需加试与研究生专业对应或相近的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由我校在复试前另行通知)。

2.拥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位的人。

3.2年(从毕业至录取之日,下同)或国家承认的高职院校毕业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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