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21年考研招生简章,沈阳师范研究生2020招生简章

专业信息2022-09-23 09:43:03chanong

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沈阳师范大学21年考研招生简章,沈阳师范研究生2020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号文件(教〔2022〕3号)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二条我校2023年拟招生人数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硕士目录”中查询。拟招生人数按专业公布,不含免试全日制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含接受全日制延生的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23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复试前,会在官网公布当年研究生录取计划。我校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规模和各专业上线人数调整各专业招生人数的权利。

第三条我校拟安排“退役大学生士兵”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本专项计划研究生招生以最终国家计划为准。

第三章招生类型

第四条2023年,我校招收的研究生学位类型包括学历学位和专业学位。申请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应聘就业的形式包括: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第四章报考条件

第五条申请学位研究生的条件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等本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均可毕业当时的本科生。考生必须在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时限以录取通知书报名时间为准),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拥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位的人。

3.2年(从毕业至录取之日,下同)或国家承认的高职院校毕业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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