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信息2022-09-23 11:34:09chanong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硕士研究生顺利招生,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管理规定》 00。

第二条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贯彻为党和国家育人的最初使命,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供大于求的原则。

第三条我校招收的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是公安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坚持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新需求新发展,坚持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德育育人、实践服务的办学理念,坚持现代化教学、实训、信息化引领、国际化引领的办学思路。培养出入境管理、特种警务行动与战术、公安政工、数据警务技术等领域的专业人才。面向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和国家出入境管理机构,着力打造新型警务人员培训基地、新型优质警力生成基地、公安创新能力基地。同时,为社会培养消防、法律等领域的专业人才,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服务。

第五条目前,公安学、公安技术学、法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与军事指挥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警务、法学、资源与环境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法学、工学、军事学3个学科门类。其中,公安情报学、法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军事指挥学为河北省重点学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我校成立了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分管领导和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我校常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研究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我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督导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第四章招生学科专业与招生计划

第八条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学科和专业为公共安全、公安技术、法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军事指挥、警务、法学(非法学)、资源与环境。详情请见《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附件1)。

第九条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安部下达为准。

2022年我校在读研究生305人,其中全日制学历学位134人,全日制专业学位13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41人,供大家参考。

根据公安工作高工作量、高对抗、高压力、高风险的特点和人民警察职业的特殊要求,我校公安学、公安技术两个一级学科招收女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5%。

第十,我校将继续制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下发为准。

第十一条我校将继续接收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不进行初审。接收学科为6个一级学科:公安学、公安技术、

第十二条根据《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相关要求,我校接受其他符合硕士研究生免试资格条件(如军队二等功)的考生申请硕士研究生免试。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在“全国推荐考试-免试研究生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中报名。招生科目和专业与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同,复试时间等具体事宜以学校相关通知为准。

第五章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学术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届时可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人员。考生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拥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位的人。

3.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的人员。

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无作弊记录,在校期间无开除学籍记录,工作期间无记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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