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2020招生简章,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2021招生章程

自考指南2022-09-24 20:19:54chanong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3628,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前进东街109号(石河子大学商学院校区内,距石河子市区150km,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近期将转入民办大学,名称同时变更,毕业证、学位证签名届时也将变更),邮政编码831300。

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2020招生简章,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2021招生章程

第三条石河子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石河子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它成立于2002年8月,2004年被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2023年在新疆招生,被本科二批录取。

第四条学生修完规定的学分,毕业时授予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学位证书。

第五条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的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自治区招生办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德智体全面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六条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独立学院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精神,学院成立了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等重大事项。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

第七条在高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高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远程网上招生。招生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严守招生纪律,接受社会监督,杜绝一切弄虚作假行为。石河子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准入规则

第八条石河子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实行教育部规定的“校责、招监”录取制度。

第九条学院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综合素质和相关单科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学院不存在志愿等级差异。

第十条大学生志愿录取。对于进阶考生,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按照其专业志愿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拔。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第三专业志愿的考生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志愿的考生将被辞退。

第十一条报考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为准。要求考生如实报告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果隐瞒病史,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退学休学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对新生进行统一复试。凡复试不合格的新生,将按有关招生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其他

第十三条学院2023年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学费为:汉语言文学9000元/年。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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