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是指调整公共行政和积极行政的关系,规范公共行政组织及其职权,规范公共行政活动的条件和程序,监督和救济公共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
它意味着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必须得到法律的授权。依据法律确立了法律大于行政权力,人民大于政府,权威大于行政机关,解决了三者关系的根本问题。
第二,合理行政原则
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行政权力,必须客观、适当,符合人类理性,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
第三,诚信原则
要求:1。这条法律没有追溯力。
2.政府应该提供全面和真实的信息。
3.行政主体应当信守承诺。
4.信赖保护——是指行政相对人从行政行为赋予的某种利益中形成了合法合理的信赖。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改变本行为。确需变更这一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对遭受损失的行政相对人承担责任。
第四,正当程序原则
它意味着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决定时,必须遵循正当的程序。
第五,高效便捷原则
既要撤行政效率,又要方便当事人。
不及物动词权责统一原则
1包括行政效率(保证行政权力能够有效发挥)2行政责任(有权必有责,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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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继续更新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