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a类学科,新疆大学学科评估等级

专业信息2022-09-13 11:09:37chanong

根据教育部正式发布的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结果,新疆师范大学BC学科名单(学科评估结果排名)如下:

新疆师范大学a类学科,新疆大学学科评估等级

新疆师范大学BC类学科名单及学科评估结果排名(第四轮评估)

序号学校名称一级学科代码一级学科名称评估结果1新疆师范大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B21304美术学B30401教育学B-40304民族学C+50403体育学C+60501中国语言文学C+
第四轮学科评估于2016年4月启动。按照“自愿申请、自由参与”的原则,采取“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评价体系在前三轮的基础上做了很多创新;评价数据采用“公开数据与单位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获得;评价结果以“分级”的形式呈现。具体方法是按照“学科总体水平得分”的百分位数公布9个年级中排名前70%的学科:前2%(或前2名)为A,2% ~ 5%为A(不含2%,下同),5% ~ 10%为A-,10%。

什么是学科评估?

学科评估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根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的总体水平评估。它是由第三方开展的非行政性、服务性评价项目,不同于政府开展的符合性评价。2002年首次推出,平均四轮,至今已完成四轮。学科评估坚持“自愿申请、自由参与”的原则,凡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包括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的授权)均可申请参与。

第四轮学科评估于2016年4月启动,在95个一级学科(不含军事学等16个学科)开展。共有513个单位的7449个学科参与评价(比第三轮增加76%);全国高校94%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申请参加评审。

为什么要开展学科评估?

作为世界第二大研究生教育大国,构建多元主体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是管办评分离的教育内部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以评估和评价为主要业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位中心,开展学科评估,评价学科内涵建设的质量和成效,是构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实践。

学科评估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服务大局。贯彻国家发展研究生教育方针,展示我国学科发展成就,建立学科评估中国标准、中国模式,服务研究生教育“提高质量、优化结构、鼓励特色内涵发展”大局;二是服务高校。通过对学科建设成效和质量的评估,帮助高校认识学科的优劣势和发展过程中的不足不平衡,促进学科内涵建设,提高学科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三是服务社会。满足社会对教育质量的知情需求,为社会各界了解和分析学科水平和质量信息提供服务。

新疆师范大学介绍

新疆师范大学,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高校”之一。是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建设的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接收机构。华东师范大学、吉林大学等内地高校联合对口支援新疆师范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创建于1978年12月28日。其前身是1906年成立的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和1972年成立的新疆师范学院。1993年教育部授权学校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3年授权招收专业硕士研究生。

2020年1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总面积2864亩,分为温泉、昆仑、文光三个校区。学校现有20个学院,62个本科专业,5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学博士学位点,18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两个学科96个硕士学位点。学校现有教职工2303人,其中大学部教职工1875人,各级各类学生29214人,其中本科生16333人(本科生15135人,专科生2230人),研究生2834人(其中非全日制研究生289人),在职研究生238人,博士生125人。5161名成人教育学生(包括函授和业余);预科生3275人(不含我校预科生);561名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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