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021,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2022

专业信息2022-09-23 06:17:54chanong

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021,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20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号文件(教〔2022〕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招收研究生的目的是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教学和管理,并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有较好的职业生涯。

第三条研究生招生应当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供大于求的原则。

第四条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都是考研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组织,复试由我校组织。

除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考试科目外,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设置。

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五条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研究生1039人。各专业具体招生规模和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发的招生计划文件和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名额为准。

第六条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多层次奖学金政策。

国家一级:

1.国家奖学金: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比例从研究生中选拔。

2.国家助学金:除定向培养研究生外,每人每年6000元。

(2)省一级:学术奖学金,覆盖40%左右。基础医学和生物学完全覆盖。

入选并被批准为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按学校相关文件给予奖励。

(3)学校层面:

1.为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对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发表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论文的学校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入选并被批准为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按学校相关文件给予奖励。

3.三助岗位津贴:设置研究助理、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发放津贴。

4.勤工俭学:设立勤工俭学岗位,资助困难学生。

第三章 报名

第七条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届时可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人员。其中,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自考、网络教育考生,如复试合格,需选修两门与研究生专业对应或相近的本科专业课程。追加受试者在复试前通知。候选人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文凭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颁发的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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