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自考专业有哪些调整? 从网络自考平台小编开始就简单谈谈这个问题。
河南省从2022年上半年开始调整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专业类型和主考学校,具体如下
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相关省直管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各主考学校:
本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实际和主考学校意见,决定从2022年上半年起,调整我省自学考试现行开考专业的专名、专业代码、专业类型和主考学校。 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规范专业名称和专业类型
从2022年上半年开始,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生颁发的毕业证书和电子注册专业均为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内专名和专业类型,不再以原专名颁发毕业证书和电子注册。 我省开设考试专业与《专业清单》内专业的对照关系详见《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对照表》
我省目前将参加考试的专业类型调整为专科和专升本两种,将专科水平专业类型归纳为“专科”、本科水平专业
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我省自考考生在报考、报考、毕业申请、毕业证书颁发和电子注册等方面使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对照表》中的“《专业清单》专业”专业名称和专业类型。
我省停办试点、停办毕业手续的专业不予调整。
二.专业合并改变主考学校
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我省部分自学考试专业合并改主考学校,合并专业原主考学校不再担任主考学校,而是承担主考任务。 合并后的专业主考学校过渡期为一年半,过渡期为2022年上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过渡期内主考学校不变。
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因专业合并改为主考学校自学考试专业,考生取得的笔试理论课程、证书课程、免试课程和实践环节课程合格成绩继续有效,毕业论文课程成绩至2023年6月30日有效。
三、专业试验计划暂不调整
各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设置此次不予调整,待教育部新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印发后,我省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说明,确保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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