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家重点学科,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全国排名

专业信息2022-09-14 09:42:12chanong

根据教育部正式发布的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结果,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C类学科名单(学科评估结果排名)如下:

黑龙江国家重点学科,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全国排名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C类学科名单及学科评估结果排名(第四轮评估)

序号一级学科名称单位代码单位名称评估结果1政治学87802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C-2世界史87802C-
第四轮学科评估于2016年4月启动。按照“自愿申请、自由参与”的原则,采取“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评价体系在前三轮的基础上做了很多创新;评价数据采用“公开数据与单位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获得;评价结果以“分级”的形式呈现。具体方法是按照“学科总体水平得分”的百分位数公布9个年级中排名前70%的学科:前2%(或前2名)为A,2% ~ 5%为A(不含2%,下同),5% ~ 10%为A-,10%。

什么是学科评估?

学科评估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根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的总体水平评估。它是由第三方开展的非行政性、服务性评价项目,不同于政府开展的符合性评价。2002年首次推出,平均四轮,至今已完成四轮。学科评估坚持“自愿申请、自由参与”的原则,凡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包括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的授权)均可申请参与。

第四轮学科评估于2016年4月启动,在95个一级学科(不含军事学等16个学科)开展。共有513个单位的7449个学科参与评价(比第三轮增加76%);全国高校94%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申请参加评审。

为什么要开展学科评估?

作为世界第二大研究生教育大国,构建多元主体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是管办评分离的教育内部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以评估和评价为主要业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位中心,开展学科评估,评价学科内涵建设的质量和成效,是构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实践。

学科评估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服务大局。贯彻国家发展研究生教育方针,展示我国学科发展成就,建立学科评估中国标准、中国模式,服务研究生教育“提高质量、优化结构、鼓励特色内涵发展”大局;二是服务高校。通过对学科建设成效和质量的评估,帮助高校认识学科的优劣势和发展过程中的不足不平衡,促进学科内涵建设,提高学科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三是服务社会。满足社会对教育质量的知情需求,为社会各界了解和分析学科水平和质量信息提供服务。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介绍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的前身是1960年成立的中国科学院黑龙江分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和1964年成立的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1979年经省委批准正式并入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黑龙江省社科院官网2018年7月显示,黑龙江省社科院现有13个研究所(中心)、9个机关、2个附属科室、1个出版单位、2个办学单位、12个市级分院、6个省级研究基地;现有员工377人,在职员工300人,研究生近180人。拥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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