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一级学科,沈阳大学重点学科

专业信息2022-09-15 10:31:05chanong

根据教育部正式发布的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结果,沈阳师范大学BC学科名单(学科评估结果排名)如下:

沈阳师范大学一级学科,沈阳大学重点学科

沈阳师范大学BC类学科名单及学科评估结果排名(第四轮评估)

序号学校名称一级学科名称评估结果1沈阳师范大学教育学B2中国语言文学C+3美术学C+4法学C5生态学C6公共管理C7音乐与舞蹈学C8哲学C-9社会学C-10马克思主义理论C-11体育学C-12数学C-13生物学C-14化学工程与技术C-
第四轮学科评估于2016年4月启动。按照“自愿申请、自由参与”的原则,采取“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评价体系在前三轮的基础上做了很多创新;评价数据采用“公开数据与单位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获得;评价结果以“分级”的形式呈现。具体方法是按照“学科总体水平得分”的百分位数公布9个年级中排名前70%的学科:前2%(或前2名)为A,2% ~ 5%为A(不含2%,下同),5% ~ 10%为A-,10%。

什么是学科评估?

学科评估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根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的总体水平评估。它是由第三方开展的非行政性、服务性评价项目,不同于政府开展的符合性评价。2002年首次推出,平均四轮,至今已完成四轮。学科评估坚持“自愿申请、自由参与”的原则,凡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包括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的授权)均可申请参与。

第四轮学科评估于2016年4月启动,在95个一级学科(不含军事学等16个学科)开展。共有513个单位的7449个学科参与评价(比第三轮增加76%);全国高校94%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申请参加评审。

为什么要开展学科评估?

作为世界第二大研究生教育大国,构建多元主体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是管办评分离的教育内部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以评估和评价为主要业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位中心,开展学科评估,评价学科内涵建设的质量和成效,是构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实践。

学科评估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服务大局。贯彻国家发展研究生教育方针,展示我国学科发展成就,建立学科评估中国标准、中国模式,服务研究生教育“提高质量、优化结构、鼓励特色内涵发展”大局;二是服务高校。通过对学科建设成效和质量的评估,帮助高校认识学科的优劣势和发展过程中的不足不平衡,促进学科内涵建设,提高学科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三是服务社会。满足社会对教育质量的知情需求,为社会各界了解和分析学科水平和质量信息提供服务。

沈阳师范大学介绍

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由辽宁省人民政府组织督导,入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是教育部首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这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和企业家精神的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创建于1951年,其前身是东北教育学院,1953年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1965年更名为辽宁第一师范大学;1978年,恢复沈阳师范学院校名。2002年,沈阳师范大学和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师范大学。

截至2018年6月,学校占地1842亩,有教学楼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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